关于评选表彰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先争优。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各党总支、以及各党总支下属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教职工(含退休)、学生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总支(支部)支委和在学校党务部门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团结、务实、清廉,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视党建工作,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
2.党员队伍好。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党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3.工作机制好。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内组织制度完善,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管理措施到位,民主氛围好,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党组织发挥作用好,党务工作完成出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5.师生反映好。关心师生,改进作风,全心全意为师生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师生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师生肯定,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
6.在学校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评工作中成绩突出,排名靠前。
(二)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党章,组织纪律性强,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的决定,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履职尽责,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教书育人、学科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表现突出。
4.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
5.2017年度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外,还应该具备:
1.热爱党务工作,认真钻研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2017年12月以前满1年)。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深入师生,主动搞好服务,是党员和群众的贴心人。
3.在党的各项活动中主动作为,积极进取,责任心强,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党纪、党规,在党员和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5.2017年度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
四、表彰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全校评选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其中党总支2个,党支部3个;
2.优秀共产党员:全校评选10名优秀共产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评选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党务部门单列1名。
五、推荐名额分配
1.先进基层党组织:依据评选条件,由党总支组织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教职工党员人数50人以上(含50人)的党总支依据评选条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共计2名;教职工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党总支依据评选条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3.党务部门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务部门组织推荐。
4.以上表彰项目各总支、部门如无合适对象可以不推荐。
六、评选表彰办法
(一)评选要求
1.各总支负责组织评选工作,推荐工作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方式进行。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确保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真正具有先进性。
2.认真总结以往开展推选表彰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把推荐评选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表彰先进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引领作用,巩固发展成果,形成创先进、争优秀的长效机制。
3.成立不满一年时间的党总支、支部(成立时间从2017年1月份计算)不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
4.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撰写的事迹材料需2000字左右,申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撰写的事迹材料需1500字左右。
5.报送的推荐表一式2份,并连同电子档于6月15日前报组织人事处(党校)。联系人:费璐 QQ:10139137 联系电话:82861118
(二)评选办法
1.评审:2018年6月上旬召开由组织人事处(党校)、宣传统战部、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党总支(2个)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会议,对先进基层党组织、教职工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审定:纪检监察室对评审通过的对象进行廉洁审查后,学校党委听取评审小组汇报,研究决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3.公示:将学校党委确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在学校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反映不符合条件的,经调查核实后报请学校党委予以取消。
(三)表彰奖励
召开庆“七一”表彰大会,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奖牌。
各总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并进行广泛宣传,以此激励和引导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