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 日,驻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教育工委厅直机关纪委下发《关于廉洁过端午节的通知》,出台10条规定,请转发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遵照执行。
1.严格遵守省纪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纪律规定,严禁发生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行为;
2.严禁违规报销费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
3.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有价证券以及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和电子红包等财物;
5.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6.严禁酒后驾车,防止疲劳驾车;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活动;
8.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0.严禁违反其他纪律规定。
驻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教育工委厅直机关纪委等部门进行专项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